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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路边小广告,男子买“驾照”拘留15天!

公安主持人→ 佛山市公安局 2024-04-01


众所周知

驾车上路必须得有驾驶资格

驾驶人要经过正规培训

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

通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才能上路行驶


然而

有的人却动起了歪心思......



日前,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就遇到一位“无畏无知”的驾驶人

其通过“小广告”花了9000元

办了一本所谓的“合法驾驶证”

直到遇到交警检查

方知所持“驾驶证”为假证……


事发当天,顺德区局交警部门在林上路开展专项行动,在对一辆小汽车进行检查时,驾驶车辆的男子出示了一本持有人为“张*”的驾驶证。


但民警在查看证件后,发现证件在印刷、相片等制作方面有异,而且证件颜色不一致,怀疑为假证,于是通过公安平台核查,发现张某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出示的准驾车型B1驾驶证是伪造、变造的。



得知没有查到自己的驾驶证信息时,张某一脸惊讶,表示该驾驶证是自己花了9000元买来的,怎么可能查不到?



经了解,张某今年34岁,2020年通过驾校报考驾驶证,但多次参加科目一考试均未通过。某日,张某发现路边电线杆上办理驾驶证的“小广告”,便动起了歪心思。


通过“小广告”,张某联系到某驾校的“教练”,花了9000元快速办理了一个B2“驾驶证”。当时张某觉得花了大价钱,驾驶证肯定是真的。被查当天,张某借朋友的车到附近市场采购,遇到交警检查,才知道证是假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关法律规定

交警部门对张某无证驾驶以及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交通违法行为

合并处予6500元罚款

及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并收缴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通过正规渠道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是对安全行车最基本的保障

不论出于什么原因

没有驾驶证

就绝不能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扰乱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在驾驶时,会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下做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易引发交通事故


无证驾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佛山公安提醒

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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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罗国强

来源|顺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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